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和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) 4号),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,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、验收报告。因此,我公司对"328国道快速化工程建设项目"作出以下公示:328国道快速化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328 国道海安段(沈海高速海安出口至430 省道(通榆路))。该项目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,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。
一、环保设施调试日期
环保设施调试日期:2023年3月9日——2025年11月30日
二、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,以电子邮件、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。
三、验收报告
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EUuMJfga8IodIdIp_THG4g?pwd=qabh 提取码: qabh
四、公示期20个工作日
五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海安市干线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海安镇江海西路1号
联系人:周主任
联系方式:244637909@qq.com